长江商报记者 黄聪个股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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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控股股东王海鹏深陷债务纠纷,如今达成和解。
10月20日晚间,美盈森(002303.SZ)发布公告显示,公司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王海鹏告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王海鹏持有的公司股票1.53亿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鹏持有美盈森股份6.3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3%,将被拍卖、变卖的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4.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
截至10月18日收盘,美盈森股价达3.12元/股,王海鹏将被拍卖、变卖的股票市值达4.65亿元。
此前,王海鹏与浙商银行就金融业务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同意分期偿还7.35亿元债务本金和2.79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两者合计超过1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年度和2024年中期,美盈森分别分红1.99亿元和4.9亿元,合计6.89亿元,王海鹏独揽2.85亿元。
即便拍卖、变卖股票以及获得大额分红,王海鹏依旧是填不了超10亿元的“窟窿”。
中期派息率高达326.2%
美盈森2009年11月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轻重型环保包装、电子标签及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覆盖电子通讯、智能终端、食品饮料、保健品、家具家居、快递速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家用电器、机械制造等多个行业。
2023年,美盈森实现营业收入35.13亿元,同比下降14.93%;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增长45.65%。
2024年上半年,美盈森实现营业收入18.48亿元,同比上升11.06%;营业成本13.25亿元,同比上升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同比增长47.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89.89%。
值得一提的是,美盈森近年来在分红方面十分“大方”,该公司在2023年营收同比下滑的情况下,王海鹏仍提议现金分红1.99亿元,派息率达101.48%,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8日。
彼时,美盈森表示,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函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经营性净现金流和近年来现金分红情况等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就年度分红事项制定适宜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仅如此,美盈森2024年上半年分红方案亮眼,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9亿元(含税),派息率达326.2%,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18日。
综合来看,美盈森两个月内现金分红达6.89亿元,王海鹏独揽2.85亿元。
拍卖、变卖股份占公司10%
10月20日晚间,美盈森发布公告显示,公司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王海鹏告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王海鹏持有的公司股票1.53亿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鹏持有美盈森股份6.3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3%,将被拍卖、变卖的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4.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
截至10月18日收盘,美盈森股价达3.12元/股,王海鹏将被拍卖、变卖的股票市值达4.65亿元。
美盈森表示,《执行裁定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回顾历史来看,此前,王海鹏与债权人浙商银行达成执行和解。
6月25日和26日,美盈森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及补充公告,王海鹏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治军所持公司股份已被解除冻结,但王海鹏所持公司股份轮候冻结生效。
彼时,因王海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仍在执行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轮候冻结生效,涉及股份由轮候冻结状态转为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同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撤销对王海鹏所持公司股份约5.55亿股的轮候冻结。
因此,王海鹏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约为6.34亿股(司法冻结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轮候冻结股份数量约为5.55亿股(委托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7.45%。
保证离婚也不影响协议
就上述纠纷,美盈森于10月12日收到王海鹏的通知,获悉其与浙商银行就金融业务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并于10月12日收到浙商银行盖章生效的《执行和解协议》。王海鹏所持公司6.34亿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41.4%,目前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根据和解协议,王海鹏同意偿还7.35亿元的债务本金,并分三期还款:2024年10月31日前偿还3.53亿元,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3.00亿元,2025年5月31日前偿还8229.98万元。
同时,以7.35亿元作为债务本金计算基数,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应付利息金额为5.19亿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额为2.79亿元,也将分期偿还。
综合来看,王海鹏同意向浙商银行分期偿还债务本金7.35亿元及未支付利息2.79亿元等,合计超10亿元。
对此,美盈森表示,本次和解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和解条款,王海鹏保证其离婚案件不影响该执行和解协议的正常履行,不对浙商银行实现债权、担保权等权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即便拍卖、变卖股票以及获得大额分红,王海鹏依旧是填不了超10亿元的“窟窿”。
不过个股操盘,美盈森第二大股东持股1.37亿股,持股比例达8.95%,公司暂时没有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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